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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次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6-06     浏览次数:    字号:    
各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次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于近期组织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次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本次选派对象仅为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选拔条件及要求等仍按国家留学基金委《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3、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暂不考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4、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5、身心健康。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6月11日前: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6月12日~14日:选派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3、6月15日~20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提交其他各项申请材料;

  4、6月21日~25日:学校审核申请人网上信息,整理、汇总书面申请材料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网上报名后,需要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2、单位推荐意见表(系统自动生成,由所在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加盖院系公章);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4、学费证明/费用证明;

  5、成绩单复印件;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身份证复印件;

  10、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时将申请材料交到留学服务中心(国际交流中心106);

  2、申请人在对外联系过程中如需协助请及时与留学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胡代欣        电话:029-87080185

    附件1: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 

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doc[Download](说明: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Download](说明: )
责任编辑:qi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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