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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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居里”人才流动专项计划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7-01     

     

玛丽·居里行动计划,旨在继续推动欧洲研发活动,吸引更多有良好训练背景的科研人员和学者到欧洲从事研究交流。该计划属于欧盟第七期研究与发展框架计划的一部分,欧盟投入近50亿欧元。

  一、在第七框架计划中的位置

  欧盟第七期研发框架计划共包括七大类内容,“玛丽·居里”行动计划为第三项内容:

  国际合作—合作研究

  思想交流—前沿学科研究

  人员培训--“玛丽·居里”行动计划

  能力开发—研究能力开发

  联合研究中心(非核类)

  联合研究中心(核类)

  欧洲核能源共同体

  二、计划预算

  欧盟的第七框架计划总预算505.21亿欧元,欧盟委员会项目计划预算和欧洲核能源共同体预算两个部分组成。其中“玛丽·居里”行动计划的预算约47.5亿欧元,属于欧盟委员会项目计划预算范围。具体预算情况为:

  a)欧盟委员会项目计划预算505.21亿欧元

  --国际合作:324.13亿欧元

  --思想交流:75.1亿欧元

  --人员培训:47.5亿欧元

  --能力开发:40.97亿欧元

  --联合研究中心欧盟项目:17.51亿欧元

  b)欧洲核能源共同体预算27.51亿欧元

  三、具体内容

  “玛丽·居里”行动计划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构建科研启动期培训网络(此部分内容对第三国家的学者开放)

  终身培训和职业发展—欧洲国家内部奖学金计划

  建立产学界合作伙伴关系(此部分内容对第三国家的学者开放)

  国际合作—对内对外学者交流,制定国际合作计划,提供奖学金和研究资助(此部分内容对第三国家的学者开放)

  特殊行动—促进流动性和提升职业能力行动,组织学术交流和资助活动。

  上述五项活动中,有三项欢迎欧盟以外第三国学者参与。因此,感兴趣的学者可以根据自己研究与合作的需要考虑是否参与。

  四、“玛丽·居里”行动计划原则

  1、是第六框架计划的延续

  2、注重结构效果

  3、提高私营部门的参与

  4、加强国际合作

  5、侧重性别均衡和参与

  6、不预定主题和优先

  根据上述原则,该项计划预计使7万研究人员和学者受益。该计划除了上述原则以外,还规定一些比较具体的操作原则。有些原则对于吸引欧盟以外国家的研究人员和学者参加欧盟项目十分有利:

  131模式。即申请项目的时候需要有3个欧盟国家和一个第三国家研究机构联合申请。

  2、经费支持。欧盟将为申请成功的欧盟国家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1800欧元/月(其中含旅费)的资助。资助时间2-12个月。

  3、其他国家学者到欧盟国家从事研究的费用和旅费自理,额度可以参考上述欧盟国家的标准,也可以自行确定。欧盟把这种自费交流称为“实习制”。

  4、联合项目的学者交流最长期限为项目的一半,即项目为时2年时,有关学者到对方从事联合研究时间为12个月。

  五、如何申请参与

  “玛丽·居里”行动计划于2007年正式发起,2013年结束。目前,欧盟委员会已经开通专门网站发布项目和招标消息。以下网站可以找到该项目的更多情况:http://ec.europa.eu/mariecurieac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