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为高校层面组织实施的,为满足高校聘请外国人才的多层次需求,并为进入国家级项目开展培育和孵化的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国家外国专家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高校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条件合格予以立项。各高校可在该项目框架下,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进入国家级项目为目标,紧密结合高校学科发展重点,增设项目。分项目的设立应侧重平台建设,鼓励针对专题研究、科研项目、联合培养等目标整合资源,明确主题,开展团队引进,积极搭建良好用人平台,提升学科竞争力。包括但不限于:“111计划”培育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聘专项目等。
1.项目定位
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提升我国高校对外国青年研究人才的吸引力,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实施“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资助一批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引进对象和条件
受资助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拥有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国籍。
(三)近一年内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四)能够保证在华连续两年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五)非英语国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3.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高校每年按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提出申请。
(二)申请该项目须填写《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申请书》,经高校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教科文卫专家司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立项。
(四)该项目每年申报1次。
4.经费支持
(一)资助期限为2年,如需延期,延长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资助引进人员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包括工资、基本保险、住房费用和往返差旅费等。延长期的资助标准参照以上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