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示范园建设管理,做好学校海外农业科技示范园的组织保障,9月28日下午,副校长罗军主持召开海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合项目办、国资处、计财处、推广处、人事处、科研院、旱研院、研究生院、农学院、园艺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上合项目办负责人解读了《海外农业科技示范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参会代表围绕《管理办法》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实际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罗军就《管理办法》提出四点要求,第一,明确学院与首席专家的关系,充分调动专家及学院的积极性;第二,自筹经费进行类别划分,保证界定清晰;第三,补助津贴应结合海外实际,确保合理发放;第四,重视研究生培养,将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列入《管理办法》,并提供研究生专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