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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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联系,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博士生导师赴国外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要求:正在国外留学的国家公派研究生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中国国籍(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访问前制定明确的目标及任务,切实可行;近3年未申请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二、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一个月 (派出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 。
三、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 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4. 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5.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申请材料的详细说明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0c6f357576ac47a6b39859839a8c484b.shtml
四、2015年3月16日前申请人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交至留学服务中心(行政主楼106室),经学校遴选确定后,申请人于3月20日至3月29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录取结果6月公布,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3月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2015年3月9日
附件1、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201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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