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外语系:
根据教外司来【2008】221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2009学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2008】4082号文件《关于做好中国政府奖学金新增国内招生单位做好招生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从今年开始我校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的自主招生资格。为做好2008年度我校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中国政府奖学金是中国政府设立的单方全额奖学金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我国高等学校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为打造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品牌,建设国际一流大学服务。2008年度我校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20名,限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报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申报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申请资料提交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可从网站www.csc.edu.cn下载)原件及复印件。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3)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和不少于800字的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4)经公证的成绩单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5)如参加国际汉语水平或英语水平考试者,请提供成绩单复印件。
(6)个人简历,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四、招生专业
我校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均可以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鼓励学生积极申报我校植物病理学、土壤学、农业水土工程、临床兽医学、果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业经济管理等7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作物遗传育种、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请各学院、相关导师积极与外国大学科研机构、相关专家学者联系,广泛宣传介绍我校学科优势,鼓励国外大学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推荐优秀学生前来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请各学院、相关导师于5月15日前将推荐人的有关信息和申请资料反馈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或告知外国学生直接与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咨询。
联 系 人:强百发
联系地址:国际交流中心106室
联系电话:87080182
电子邮箱:qiangbaifa@yahoo.com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