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凡拟在我校举办的各类国际会议,都应于上一年度履行预报手续,并在会议对外宣布至少四个月之前一事一报,书面报教育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学校及其下属机构和个人不得对外申办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不得以“与外方已商妥”、“会议通知已发出”等为由要求上级认可和批准。申办各组织、学会主办的国际会议还要先报教育部批准,同意申办,再根据教育部同意申办的意见报请举办相关国际会议。
请拟于2008年在我校举办各类国际会议,或拟于2008年后举办、但必须于2008年对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的各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填写附件《2008年度拟申办(含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于2007年9月28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附电子版,可发电子邮件),以便尽快审核上报,以使会议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董文科 电话:87082909
电子邮箱:dongwk@nwsuaf.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7年9月24日
附件:2008年度国际会议计划表.doc[Down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