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报送200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各类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除外)申请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各类留学项目申报条件的人员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填写申请表,同时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各留学项目要求的其它书面材料。
2、有关情况说明
(1)申请人员在填写申请表前请仔细阅读系统操作说明,准确填写申请表,申请信息一经提交,将不能修改,请在提交申请信息之前务必仔细审核已输入的内容。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请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填写并打印,打印时请使用A4复印纸。《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学院填写。
(3)申请人按照各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并用回形针别好,不需装订。
3、申请材料报送须知
(1)申请材料报送留学服务中心;
(2)报送申请材料时每人交纳评审费500元;
(3)申请材料报送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留学服务中心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